中新网1月14日电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豫法阳光”消息,今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江波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宣判,同意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周江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8月19日,周江波在安阳市A1路公交车上行凶致使三人死亡,多人受伤。11月25日,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周江波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当日即向被告人周江波送达了起诉书。 12月10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做出判决。一审法院以被告人周江波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标题:河南高院复核安阳公交车杀人案:同意死刑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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