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6日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今天(2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获得国家赔偿法律援助。规定“对无罪被羁押的公民申请国家赔偿,经人民法院确认其无经济来源的,可以认定赔偿请求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对申请事项具有法定紧急或者特殊情况的,可以先行给予法律援助,事后补办有关手续。” 还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时履行书面告知义务。法律援助机构要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站点作用,畅通服务热线12348,拓宽申请渠道,方便公民寻求国家赔偿法律援助;要尽可能缩短申请审查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原标题: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出台意见保障国家赔偿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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