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北京市气象局28日发布的春节期间北京及周边天气展望显示,受气象条件影响,1月30日(除夕)北京大部分地区不适宜燃放烟花爆竹。 北京市环境气象中心首席预报员廖晓农指出,1月30日(除夕)北京大部分地区烟花爆竹燃放气象指数为2-3,“不太适宜”或“不适宜”燃放,燃放高峰污染物累积或达到短时间重度污染。 又讯 市政府昨天发布关于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根据通告,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红色)或二级(橙色)期间,将采取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本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中说,为有效应对空气污染、保护市民身体健康、保持良好的城乡环境,市政府决定,当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红色)或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二级(橙色)时,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的时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要求,采取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期间,本市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暂停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配送烟花爆竹;本市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暂停向市民销售烟花爆竹;严禁违法违规配送、销售烟花爆竹。 采取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期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划定巡防区域,安排看护力量,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通告指出,不遵守上述要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追踪 未做“一登记” 网店被查处 晨报讯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从北京市烟花办了解到,市烟花办对日前北京晨报刊登的《买5箱烟花需登记商家鲜有做到》的报道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没有做到的销售点进行查处。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获悉,针对报道中没有做到“一登记”的5处销售点,北京烟花办连夜组织工商、公安、安检相关负责部门,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销售点的情况进行摸底。对其中情节较轻的网点摊主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查处。“我们提醒销售网点,再犯或者情节严重的,将吊销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北京市烟花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明两天在全市范围内,针对1178个销售网店进行全面检查。内容主要针对“三禁止、三报告、一登记”的规定的专项检查。“我们会加大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检查力度,以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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