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民健身相关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该报告显示,受安全因素制约,北京市1700余所中小学,超过六成未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康林介绍,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北京市有中小学1700余所,基本上都有体育设施,而且分布均匀、靠近百姓,但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他指出,一些学校的体育场馆在节假日完全关闭,甚至对学生也不开放;还有一些学校将体育馆外包出租,学生健身也需购票,而且没有优惠。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北京市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中小学有635所,占全部中小学的37.1%,比例比前几年有所下降。而且,不少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也只是偶尔借给邻近单位活动使用,真正每天定时向公众开放的并不多。市体育局提供的分析报告显示,首先不同文件相互矛盾的规定制约了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例如《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向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但北京市的相关文件又禁止学校的收费行为。其次,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如果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需承担责任,曾发生过的长期纠纷和巨额索赔,严重影响了其对外开放的积极性。此外,到学校锻炼的人员良莠不齐,破坏校内设施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学校的教学区和体育场地设施未形成独立区域,学校教学常受到干扰,导致学校关闭其体育设施。 针对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所遇到的问题,市体育局表示将打通政策障碍,由政府出资通过改造、区分教学区域和健身区域,探索由第三方负责管理运营学校体育设施的路径,同时解决校园运动伤害的主体责任和赔偿机制。 报告亮点 1.居住区体育设施拟公益运营 据2009年对906个居住区的调查,建有体育配套设施的小区仅占51.21%,但配建体育设施的普遍不达标。另据2011年对124个社区的抽样调查,居民可使用的配套体育设施只有20个。 市体育局表示,针对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建设、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在北京市条例中明确各级政府是投资、建设主体,建成后统一由区县政府持有,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负责或委托第三方专业体育服务公司负责公益性运营。 2.大型体育场馆将获资金扶持 由于大型场馆运营费用高,大部分属微利经营,少数依靠政府补贴。一旦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人员维护管理、设施维修保养成本将增加,将出现资金缺口。
市体育局建议,针对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问题,根据相关政策,研究确定本市大型体育场馆扶持范围、方式,以高效利用公共体育资源。 3.全民健身经费使用单独报告 2011年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全民健身经费3.56亿元,人均17.8元;2012年投入5.59亿元,人均27.9元;2013年投入6.57亿元,人均32.8元。 市人大常委会建议优化经费分配结构,更多地向基层群众体育活动倾斜,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服务倾斜,在每年的财政预决算报告中单独报告全民健身经费批复和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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