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网

华人网 华人网 海内华人 新闻 查看内容

云南机关差旅费新规:机场贵宾休息室费用不得报销

2014-5-25 22:30| 发布者: 华人网| 查看: 2670| 评论: 0

摘要: 本报讯 云南今年5月实施新规“严管”省级机关差旅费,其中,“不得报销出差人员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的费用”、“住宿费限额标准不得曲解为包干或必须开支和报销的标准”等,成为这一新规的一大亮点。与2008年的《云南 ...

本报讯  云南今年5月实施新规“严管”省级机关差旅费,其中,“不得报销出差人员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的费用”、“住宿费限额标准不得曲解为包干或必须开支和报销的标准”等,成为这一新规的一大亮点。

与2008年的《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比,于5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规更强调节约,同时增加了监督与问责的新条款。

新办法规定,省级领导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等费用不得报销;省级领导住普通套间,厅局级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伙食补助费无职务差别,每人每天100元。

相比老办法,新办法中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有所提高。专家认为,这是一种“以进为退”的办法,防止“虚报发票”现象的继续滋生。昆明市社科院原院长龙东林分析说,物价上涨后,2008年的标准已经很难执行,很多单位超支的车旅费,都是找领导签字后报销,规定形同虚设。

值得关注的是,新办法也特别提到,“住宿费限额标准是最高可报销的标准,不得曲解为包干或必须开支和报销的标准”。同时,驻昆省级单位工作人员到昆明市5个区执行公务,不报销差旅费。新办法规定,省级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以及使用非法票据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华人网免责声明:本站内容均为网友自行发布或转载网络公开内容,如涉及文字/图片版权违规或侵权可邮件处理。本站为公开内容载体,对用户发布内容仅承担基础违法筛删,其他责任发布者承担。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