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27 22:29| 发布者: 华人网| 查看: 2922| 评论: 0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今天上午,交通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称,驾驶员在接单成功后,应开启电召服务标志或暂停运营标志。对接单后未按承诺提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视为拒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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