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高某贷款购买了一台挖掘机,因没有按时还贷被贷款公司收回。冲动之下,高某以要点燃加油站的方式威胁公司归还挖掘机。记者昨天获悉,高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密云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高某和哥哥共同出资再加上向某公司贷款买了一台挖掘机。其中,贷款25万,分两年还清,平均每月还给贷款公司1万多元。去年底,由于没有活儿干,高某拖欠5个月的贷款未还。今年3月,高某接到哥哥的电话,说因未按时还款,挖掘机被公司收回了。当天下午,高某便来到挖掘机公司,找人咨询挖掘机的事,但没人理他。他一直在大厅等了两个小时,始终无人出面解决此事。 高某认为他养家糊口靠的就是这台挖掘机,没了挖掘机,就等于断了他的活路。越想越生气的他拿着车上的煤油和买来的两罐天然气,来到附近的加油站,扬言要将加油站点燃,以威胁贷款公司还给其挖掘机。 加油站工作人员和高某的哥哥前来劝阻,警察和消防部门也赶到现场,才制止了高某,随后他被抓获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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