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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约会网友被强奸 事后微信挑逗成证据

2014-6-30 22:17| 发布者: 华人网| 查看: 2652| 评论: 0

摘要: 本报讯 世纪佳缘网站一名女会员与约会对象见面,被对方强奸。女事主事后用微信交流的方式留下了证据。西城检察院近日以涉嫌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李小红(化名)是一名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前不久通过世纪 ...

本报讯 世纪佳缘网站一名女会员与约会对象见面,被对方强奸。女事主事后用微信交流的方式留下了证据。西城检察院近日以涉嫌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

李小红(化名)是一名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前不久通过世纪佳缘网站认识了男子王某。王某的网上注册信息是大学学历,有房有车,月收入2万。涉世未深的李小红一下子就被吸引了,和王某微信聊天之后,王某的主动热情也给李小红留下了好感。

相识一周后,王某告诉李小红,自己的公司在一家酒店订有房间,可以游泳健身;酒店对面就是个博物馆,顺便还能参观。盛情邀请李小红来酒店见面,带她去玩玩。

李小红没有多想就答应了。进了房间,王某很快就露出了色狼的面目,不顾李小红苦苦哀求,掐着脖子、言语威胁,将李小红强奸。

事后,由于情绪过于激动,李小红没有立即报警,回家洗了澡,冲走了“证据”。此后几天,得知此事的同事一直鼓励李小红报警。为了留下证据,李小红又给王某发了微信,质问对方为什么强迫自己,就不怕被告吗?王某则大言不惭地回复:“你都是我的人了,还告什么告!”李小红又问:“你是不是强迫我的?”王某仍然言语挑逗,说李小红害羞,所以只能这样。

虽然没有留下精斑这样的证据,但双方的微信对话,以及酒店服务员和李小红同事的证言仍然佐证了强奸的事实。

根据李小红提供的信息,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不仅有伤害的犯罪前科,而且经常利用网络,频频和女网友见面骗色。

检察官提醒,目前网络很是盛行,一些网站成了犯罪分子骗财骗色的舞台。对于那些吹嘘自己有房有车,月薪高,聊天交流不以加深了解为目的,没几天就要求见面,约会地点往往选择酒店、家里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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