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展 律师:警方证据显示杨某没有造谣 游飞翥对庭审结果持乐观态度。他认为,今天庭审最大的突破是,张家川公安局的证据显示,杨某并没有造谣,也没有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 游飞翥说,像此类备受舆论关注的案子,审理起来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该案原定2014年3月开庭审理,但后又延期,直到今年6月底,他才接到7月10日、11日开庭的通知。 游飞翥表示,警方对杨某先采取刑事拘留,后改成行政拘留。但刑事拘留已对当事人生效,应做出赔偿。先刑拘后行政拘留,已构成对当事人的双重处罚,因此行政拘留同样违法。 甘肃天水市中院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7月10日上午,杨某申请国家赔偿一案在该院开庭,辩论焦点主要集中在行政拘留是否具有合法性。当日上午庭审有两个焦点。其一是“行政拘留是否具有合法性”;其二是根据证据辩论国家是否应该对甘肃发帖被拘少年赔偿7元。 案情回顾 “500转刑拘第一案” 去年9月12日6时17分,张家川县张川镇发生一起意外死亡案件。经张家川县公安局调查取证,认定排除他杀,死者高某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9月14日、15日,杨某在网上发帖质疑这起案件。 9月17日,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杨某从学校带走,施以刑拘5日的处罚。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于2013年9月10日发布的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诽谤信息被转发、评论累计达500次可判刑,因被称为“全国500转刑拘第一案”,杨某被刑拘一案引发广泛关注。
9月22日,警方决定撤销对杨某的刑事拘留,改为行政拘留7日。当晚,杨某被释放。甘肃省公安厅表示,撤销杨某的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是鉴于其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依法依规处理。 9月23日凌晨,杨某从看守所被释放。当日,律师游飞翥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行政拘留这一处罚措施仍然不恰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014年1月,游飞翥代表杨某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状,起诉张家川警方对杨某做出的行政拘留决定违法,同时向张家川县公安局提出7元钱的刑事赔偿申请。“7元”象征着“杨某被拘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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