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8日电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赵春光18日下午做客人民网访谈,介绍看守所近几年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具体措施。 据赵春光介绍,看守所不是侦查机关,不负有查办案件的职能,只是对羁押在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进行管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因此看守所本身不会对在押人员刑讯逼供。而为了防止来自外部的刑讯逼供,全国看守所的讯问室都实行物理隔离,在押人员和办案单位是在一个房间里面的栅栏两边,分别从两个门进入,办案人员不能用手触及在押人员,同时看守所讯问室也都有录音录像的设备。
此外,对办案单位提在押人员出所的环节实行严格制度。只有办案机关认为需要出看守所去辨认取赃等等法定的事由,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办案单位出具书面的批准文书以后,看守所方面才允许在押人员出所,而且出所、回所都要对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身体有问题,看守所要查清有关事项。 而针对保障在押人员律师会见权方面,看守所实行讯问和会见事先预约的制度,原则是“谁预约在前,谁就先讯问或会见”。被羁押的在押人员提出委托律师等具体要求时,看守所也要及时按其要求转达有关部门办理,保障其诉讼权利。 (原标题:赵春光:以物理隔离和录音录像防止刑讯逼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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