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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区节水办副主任受贿20万元 获刑5年

2014-7-28 15:24| 发布者: 华人网| 查看: 4044| 评论: 0

摘要: 法制晚报讯 利用职务之便,怀柔区节水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温殿文接受一企业贿赂20万元。记者上午获悉,怀柔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温殿文有期徒刑5年。51岁的温殿文是北京人,大学本科文化,2002年1月至2008年5月任北京市怀柔 ...

法制晚报讯 利用职务之便,怀柔区节水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温殿文接受一企业贿赂20万元。记者上午获悉,怀柔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温殿文有期徒刑5年。

51岁的温殿文是北京人,大学本科文化,2002年1月至2008年5月任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08年5月至今任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自2002年至今负责怀柔区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全面工作。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2月18日被怀柔区人民检察院羁押,次日被公安局怀柔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6日被逮捕。

怀柔检察院指控,温殿文于2007年、2011年间,利用其担任怀柔区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为某饮料公司北京生产基地申请节水项目补助资金的过程中,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给予的贿赂款共计20万元。

2014年2月17日,纪检部门找温殿文谈话后,温交代了自己受贿的事实,后将赃款全部退缴。

在法庭上,温殿文表示认罪。

怀柔法院审理后认为,温殿文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鉴于温殿文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且退缴涉案款,有悔罪表现,是初犯,故决定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最终以犯受贿罪判处温殿文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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