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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限集令”:剧集制作提倡不超过40集

2020-2-21 15:36| 发布者: 美国华人网| 查看: 2790| 评论: 0

摘要:   中新社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高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为打击剧集“注水”现象,《通知》提出,电视剧及网剧提倡不超过 ...

  中新社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高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为打击剧集“注水”现象,《通知》提出,电视剧及网剧提倡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短剧创作。

  《通知》称,日前,一些电视剧网络剧在创作生产过程中,过度强调商业属性、经济效益,出现人为拉长集数、故事情节明显“注水”,客观上造成叙事节奏拖沓、拉低艺术水准、影响观看审美等问题,受到观众批评。

  《通知》指出,为推动电视剧创作生产从规模数量扩大向整体质量提升转变,促进形成严肃、严谨的创作风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电视剧拍摄制作提倡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的短剧创作。如确需超过40集,制作机构需提交书面说明,详细阐释剧集超过40集的必要性并承诺无“注水”情况。

  为遏制天价片酬,《通知》中要求在电视剧网络剧完成片审查阶段,制作机构须将制作成本决算配置比例情况报告、演员片酬合同复印件,提交至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通知》要求夯实剧作基础,祛除浮躁之风,杜绝利用题材“跑马占地”、急功近利等不良倾向,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在申报备案公示时,制作机构须向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承诺已基本完成剧本创作。(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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