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网

华人网 华人网 海内华人 新闻 查看内容

江苏苏州一官员索贿受贿1150余万元被判无期

2013-8-7 00:55| 发布者: 华人网| 查看: 4200| 评论: 0

摘要: 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去年3月,原苏州市虎丘村村民举报有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后苏州市纪委查办了原苏州市住建局副局长吴小华等人违规建造房屋,并利用职权伪造产权证,骗取巨额拆迁补偿的案件。昨天,苏州市中级人 ...


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去年3月,原苏州市虎丘村村民举报有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后苏州市纪委查办了原苏州市住建局副局长吴小华等人违规建造房屋,并利用职权伪造产权证,骗取巨额拆迁补偿的案件。昨天,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小华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吴小华有期徒刑十九年。同日宣判的还有原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原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原苏州高新区浒新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承风受贿案。

1

伪造产权证骗取上千万拆迁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05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吴小华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等工作过程中,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9万余元。

同时,被告人吴小华(以其母名义)于2006年伙同陆某、许某(均另案处理),各出资人民币20万元,购买了某公司位于原苏州市青年路149号的土地用于建房。

三人违法在上述土地建造房屋三幢,并由陆某等人伪造了房屋村镇建设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后三人分别持这些虚假材料向原苏州市房管局直属的苏州市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时任该局副局长的吴小华指使该中心工作人员吴某、方某(均另案处理)为三幢房屋办理了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并核发了房产证,致使在2007年下半年政府实施拆迁过程中,该三幢房屋被按照合法有证建筑标准得到补偿,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20万余元。另外,吴小华在拆迁中还利用提供非法取得的房产证、虚构房屋装修状况等手段,骗取政府补偿款人民币340万余元及低于市场价人民币38万余元的拆迁安置房2套(案发时未办理产权登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小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诈骗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

鉴于其受贿罪系自首、部分诈骗罪未遂等情节,依法对其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币30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2

借建设工程索取收受贿赂上千万

同日宣判的还有被告人黄承风受贿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黄承风利用担任苏州高新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原苏州高新区浒新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负责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信息平台项目、单位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过程中,先后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价值人民币1150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其中黄承风最大的一笔索贿款达35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承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予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黄承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并有立功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华人网免责声明:本站内容均为网友自行发布或转载网络公开内容,如涉及文字/图片版权违规或侵权可邮件处理。本站为公开内容载体,对用户发布内容仅承担基础违法筛删,其他责任发布者承担。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