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6日从广西贺州警方了解到,贺江水体污染事件肇事企业汇威选矿厂业主龚某等7人,涉嫌环境污染罪被逮捕,另有1名相关责任人在逃。
7月1日,贺州市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后经检测发现水体遭遇镉、铊等重金属污染。这次重金属污染事件从广西贺江马尾河段河口到广东省封开县,约110公里河段不同程度遭受污染,污染物浓度从超标1倍到5.6倍不等。7月7日,贺州市警方将汇威选矿厂锁定为此次事件重要污染源,并将生产业主龚某控制。 警方查明,汇威选矿厂业主龚某,男,现年34岁,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夹石镇闵子溪村人。其承包的汇威选矿厂2008年2月通过环评,原来是铁矿选矿厂,通过了环保验收,后私自改装生产工艺,违法安装了金属铟生产线,生产工作中所排的废水含有镉和铊。 经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贺州市平桂公安分局依法对汇威选矿厂负责人龚某、负责财务和采购原料的赵某平、负责招工和安排工人工作的赵某学等7人实施逮捕。 目前,汇威选矿厂生产技术和生产流程负责人凌某仍在逃,警方正在追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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